河北法制报4月18日讯 (记者 李胜男)今天下午,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强化合同执行力度、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等8部分,制定了30条举措,更好地服务我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大力破解营商环境中的顽瘴痼疾、深层问题和制约瓶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工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经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快速审理、依法裁判。依法及时退还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案件审结后,将当事人申请退费调整为法院主动退费,简化审批程序,加强监管考核。提升诉讼便利度和服务品质,制定商事纠纷“一次办好”立案材料清单。依法规范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严格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审慎冻结企业基本账户,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积极推动对整体不动产的分割登记和分割查封。推进执行案件信息公开,优化执行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加强与当事人信息沟通,切实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案件执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实施意见突出重点工作,推动人民法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两项营商环境任务指标实现新提升,配合做好法院系统参与的“中小投资者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务诚信建设”三项指标,服务保障其他各项指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谋划、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推动各项营商环境指标持续提升。健全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强化对管理人的监督管理,大力推广预重整制度,持续推进府院联动常态化协调机制建设。积极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优化破产财产处置机制,提高资产整体处置收益、处置效率和债权回收率。大力推行“立审执破一体化改革”,着力解决“执转破”案件启动难问题,推动“僵尸企业”有效出清,构建以“立案、审判、执行、破产”为内容的民商事纠纷解决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质效,将“公正与效率”落实到执法办案各环节,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落实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加强对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依法制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坚决制止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诋毁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实施意见规定,充分发挥省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职责,主动接受监督,以“动真碰硬”的态度,持续改善全省法院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主要举措包括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修订完善营商环境考核办法,推动全省法院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各项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真正抓实、抓细、抓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