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委政法委实施“六五四三”工作机制
时间:2022-09-08 04:30阅读:40责任编辑:刘子杨

  武安市检察院按照全省《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意见》和童建明检察长提出的“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以公开提素质”的工作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将检务公开工作提升到深化检察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从体现检察工作人民性、推进司法民主化、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的视角积极推行了“阳光检务”,让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晒在阳光之下,处在监督之中。在开展“阳光检务”工作中,武安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实施了“六五四三”工作法。

  一、坚持六项原则,遵循检察工作客观规律

  一是严格依法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对应当向社会公众和诉讼参与人公开的活动、事项予以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以及案件讨论的内部情况等一律不对外公开。对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对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内容做技术处理后再行公开。

  二是制度先行原则。武安市检察院专门就检务公开工作研究制定了《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规定》、《案件信息查询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以公开提升执法的公信力,以制度促进公开的规范化,防止出现违规、混乱和被动现象。

  三是全面真实原则。除因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原因外,对检察机关行使的各项职权,相关职能部门的设置、主要职责,立案范围、立案标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事项,刑事案件的受理情况、办案流程、强制措施、审查期限、审结日期、处理结果等内容,如实公开,充分公开,全面公开。

  四是便民利民原则。认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便民利民的要求,在控申接待大厅推行“亲情化接待”,放置必要的雨伞、药品等,向来访群众发放“爱心餐劵”;将行贿档案查询受理平台设置在检务实体大厅,使申请人不用进院就可以办理相关事务,方便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五是及时快捷原则。开通微信、微博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布检察工作动态和检务公开相关内容,使检务公开更加便捷;办公室负责微信、微博平台的管理,及时回复问题、释法答疑;在检务大厅安排专人负责案件查询、律师阅卷和接待,在其查询的案件诉讼进程发生变化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的形式,告知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家属及相关诉讼参与人,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捷性。

  六是积极稳妥原则。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确定了检务公开工作应当本着“认清形势、严格依法、积极稳妥”的原则,按照“对什么人,在什么平台,依据什么程序,公开什么内容”的步骤,在案件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途径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同时,要避免无原则的公开和完任务式的公开,要针对案件的不同类别进行有步骤、有程序的公开,防止无序公开导致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二、探索五种方式,搭建“阳光检务”工作平台

  一是整合传统公开方式。认真做好检务公开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同时,通过整合“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涉农检察宣传、设立乡镇检察室等多种传统的检务公开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公众集中汇报和宣传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情况、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最大程度实现面对面的互动交流。特别是设立乡镇检察室,实现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检察工作、信任检察工作、认可检察工作的目标。将扎实抓好传统检务公开工作,作为新形势下进一步丰富检务公开内涵和拓展检务公开外延的基础。

  二是改造升级检务大厅。武安检察院将原来的案管大厅,升级改造为“一站式”检务大厅。按照综合利用、功能共享的原则,设置综合查询、律师会见和阅卷等功能区,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多项业务在一个大厅内就可以完成,由专人负责统一接待,统一分流。大厅内设置了触摸式显示屏和液晶显示器。触摸式显示屏设置检察职能、个案查询等模块,可以向申请人公布单个案件的案由、受理时间、办案进程等信息。液晶显示屏上滚动播放侦监,公诉,民事等几类案件的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进程、审结日期等案件信息,以及终结性法律文书。充分发挥检务大厅的窗口作用,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得见案件的全过程,以有效地监督促进办案干警的规范执法。

  三是发挥纸质媒介优势。创办了内部月刊《武安检察》报,定位于建立纸媒平台,宣传检察业务,推进检务公开,报纸分为新闻动态、以案说法、等多个板块,免费向党政机关、人民监督员以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的群众发放,通过在社会上的传播,展现检察风采,突出检务公开,以检察文化的独特优势助推“阳光检务”的健康发展。

  是主动借力新兴媒介。今年6月9日,武安市检察院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官方微信平台和门户网站正式开通,体现了传统媒介所不具备的开放、互动、及时的新特点,平台设置了检察动态、检爱工程等十几个栏目,构成武安检察网阵。对平台上的留言和提问,有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微博、微信平台的管理,每日汇总,由相关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负责释法答疑。与此同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重要案件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上传案件程序性信息,实现了辩护人及代理人网上预约查询、会见等功能。

  五是利用户外广告宣传。武安市检察院针对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较为陌生的实际情况,与户外广告公司合作,借助设置在全市主要路口、繁华街道、居民小区门前等20余台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检察机关行使的各项职权,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办案规程、立案范围、立案标准等内容,定期更新一些检察动态和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

  三、选准四个节点,细化“阳光检务”公开内容

  (一)在刑事案件受理之后,由案管部门制作每日案件情况表,从统一应用软件中手动拷贝出来案件信息和诉讼进程,通过检务大厅内的液晶显示屏,向社会公众公开刑事案件的受理日期、案件名称、办理期限、审结日期,包括退查情况、退查时间,提起公诉的时间等,方便案件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及时了解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和办理结果。

  (二)在自侦部门立案之后,由案管部门牵头,自侦部门配合,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自侦办案需要,在检务大厅内的液晶显示屏上,向社会公众公开立案情况、案件名称等案件信息。

  (三)在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和不起诉决定之后,由侦监和公诉部门进行不捕说理和不起诉释疑说理,采用老百姓能看得懂的语言,详细阐述不捕、不诉的原因和法律依据,通过检务大厅内的液晶显示屏,向社会公众公开,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增进对检察决定的理解和认同。

  (四)收到法院生效判决之后,由案管部门牵头,公诉部门提供起诉书,上传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其他不宜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案件诉讼文书,依据理由等内容,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口头或书面答复。

  四、强化三个注重,拓展“阳光检务”辐射维度

  (一)注重群众意见转化机制的建立。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包括社会公众通过各种平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促成了利用群众意见转化机制形成严格公正执法的倒逼机制。网络平台和检务大厅收集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由专人负责汇总,每月进行书面通报。每季度邀请知名法官、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对业务部门随机抽取的案件进行封闭式评查。

  (二)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检务公开是通过各种便民利民的措施,推行“看得见的公正”,拆除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的“隔心墙”,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关键。向人民群众解释法律条文和办理程序,及时化解了人民群众的“心结”,避免矛盾和信访的发生。

  (三)注重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的扩大。检务公开架起了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扩大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推进“阳光检务”工作的开展:一是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平台。今年以来,广西、内蒙古、贵州等省内外80余家单位,8000余人到武安市检察院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走进检察机关的“门”,通过参观使更多的人认识和认同了检察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检爱工程”的辐射力。目前,“检爱工程”的志愿者已经超过200人,有很多人以前对检察机关也很陌生,正是“检爱工程”这个平台,让她们通过关爱未成年人,关心失足少年,了解到检察机关除了打击犯罪,还有预防犯罪、综合治理、社会管理等相关职能,提升了检察机关在社会上的认知度和亲和力;三是打造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今年年初,武安市检察院创作完成了一部片长40集,共计26万余字的检察题材电视剧剧本《快乐检察官》。每一集都展现了检察干警风貌,宣传了检察业务知识,使群众在轻松幽默的氛围中了解检察职能和检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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