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邱县法院创新工作举措,在诉前调解文书送达阶段,通过适用“送达+调解”模式,使纠纷在诉前得到快速、妥善化解。
3月28日上午,邱县法院香城固法庭干警在前往某村成功送达法律文书后立即展开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据悉,2022年12月,王某从某粮油店赊购8000元的米面,约定付款期为2023年12月。还款期限到期后,该粮油店多次向王某索要货款无果后,将其诉至邱县法院。案件受理后,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立即开始进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到,王某并非不愿偿还货款,而是因为生意经营不善,导致其生产生活陷入困境。考虑到王某的实际困难,承办法官立即拨通粮油店老板的电话进行诉前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通过双方电话沟通以及干警多次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起纠纷在送达法律文书的过程中便得以顺利化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感谢和认可。
诉前调解工作有利于解决大部分民事纠纷,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长远利益和友好关系。近年来,邱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问题为导向,将案件送达与诉前调解有机融合,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使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更便捷、更高效、更惠民,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按下“加速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