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邱县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让夫妻二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案件详情据悉,王某与翟某于2013年5月登记结婚,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婚后二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王某有时还对翟某动手,让翟某对婚姻失去希望,2024年3月翟某到邱县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诉前向王某了解情况,王某表示自己已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对妻子及其家人充满愧疚,和好意愿强烈,恳请法官挽回自己的家庭。承办法官见王某真诚悔过,且原、被告双方夫妻平日感情尚好,便从子女成长、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耐心与翟某沟通,尝试修复二人的感情,但翟某依然坚决要求离婚。为了尽可能挽救一段婚姻,法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认真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从情理上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面对现状,和平解决问题。同时,规劝男方多理解女方,及时认错作出保证,取得女方谅解,劝解女方也要加强与丈夫的沟通,给双方一个机会。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夫妻二人重归于好,该案成功调解。
法官寄语
夫妻共同生活难免产生矛盾摩擦,当婚姻出现裂痕时,应该努力挽救,而不是轻言放弃,不要盲目结束一段婚姻。离婚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夫妻在日常生活中要互谅互让,多沟通、多交流,积极想办法化解矛盾。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