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服务保障京津冀商贸物流发展指数机制协同建设,加强在涉物流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中的协同配合。9月24日,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树楷带队前往雄县法院交流调研,并与雄县法院签署《关于建立涉物流纠纷案件审判协同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仪式上,双方法院院长分别介绍了各自法院的基本情况。雄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洲诚挚欢迎邱县法院一行到雄县法院调研交流,他表示,两地法院在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民司法、做实“三源共治”等理念和目标上有着许多共通之处,希望双方能够以签约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深化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交流中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在进步中结下更深厚的友谊,携手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树楷表示,此次交流签约既是深度交流合作、携手共进、互学互鉴的有益探索,也是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雄县法院在深化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等多项工作都值得学习和借鉴,希望双方法院以此次签约为崭新起点,逐步细化完善务实举措,收集汇总合作需求,做好常态化沟通联络,携手跑出审判工作现代化“加速度”。
郝树楷、张志洲分别代表邱县法院、雄县法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两院将在涉物流纠纷案件的信息共享、问题会商、互助执行、经验交流、协作治理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强化交流会商、协作配合。
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两地法院将以此次签约为起点,坚持优势互补、创新协作,不断完善京津冀地区司法协作机制,把优质司法服务落实到区域协同发展的全领域、各环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