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 ——涉县人民检察院走进深山召开不起诉听证会
时间:2024-10-30 10:04阅读:76责任编辑:刘子杨

10月30日,涉县人民检察院赴当地某村就一起婆媳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开展了一场“家门口”的听证会,听证会上村民代表就家庭矛盾的产生、影响和如何避免讨论的热火朝天。

听证会由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牛现文主持,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村民代表等参加旁听。

案情概要

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前夫生的两个孩子上学没人照看,隔三差五需要回前夫家。2023年12月5日7点左右,王某像平常一样准备回去给孩子做饭,婆婆张某不满意王某总是回去就骂了王某,接着两个人边吵边推,张某被推倒在地,王某顺势骑在张某身上导致张某6处以上肋骨骨折,鉴定为轻伤一级。张某在气头上就报了警,并表示不接受调解。公安机关立案后,王某认识到错误,多次给张某道歉,还多给了张某一些赡养费,张某气消后又谅解了王某。

该案系家庭矛盾引发,张某明确表示谅解王某,还请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王某任何责任,本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涉县人民检察院拟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同时考虑到司法工作也是群众工作,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上门”听证。听证会前,检察官一行到王某家中走访时了解到,王某家庭虽不算富裕,但夫妻关系很好,婆婆张某多次恳请检察官为儿媳妇作不起诉,一家人其乐融融,家庭氛围浓厚。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拟不起诉理由进行说明。听证员一边参与村民的讨论,一边说“看来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了!”赞许检察院让群众参与到检察工作中,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检察官还给现场群众讲解了一些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犯罪的案例,建议党支部村委会改变传统被动解决矛盾纠纷的理念,推动矛盾化解由“治”到“防”。村支书代表基层组织表态将引以为戒,加强风险评估和普法宣传,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民调水平,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

当日,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的办理亦是“小案”里的“检护民生”。涉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继续提升轻罪案件办案效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司法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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