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举报有组织犯罪,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成安县公安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时间:2024-02-06 09:15阅读:162责任编辑:刘子杨
      为迎接春节的到来,2月5日,成安公安积极开展关于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旨在大力宣传普及扫黑除恶政策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能力,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点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扫黑除恶,进一步凝聚起全社会共同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强大合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1、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2、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3、“软暴力”: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免遭侵害,保障举报人、控告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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