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法院:情法兼顾执行“抚养权” 刚柔并济化解孩子“争夺战”
时间:2024-12-17 09:51阅读:29责任编辑:刘子杨

涉抚养权案件的强制执行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此类案件涉及孩子的人身交付,如被执行人拒绝配合,执行过程就会变得困难重重,甚至会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近日,成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随着申请执行人张某接过孩子,一场没有硝烟的“亲情争夺战”在执行干警法理兼顾、刚柔并济的执行中圆满化解,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身心的健康成长。

张某与李某婚后育有一个女儿。李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准予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离婚,婚生女由张某抚养。但判决生效后,李某拒将婚生女交由张某抚养,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考虑到抚养权执行的特殊性,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激化双方矛盾,更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执行干警决定以调解为主,稳妥执行此案。于是,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申请执行人张某表示自己多次联系李某,但李某及其家属抵触情绪很大,双方矛盾一触即发。被执行人李某则表示,张某态度恶劣,所以才会再次激化矛盾,且此前婚生女一直由自己照顾。双方各执一词。一边是已经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抚养权、焦急期待和孩子见面的父亲,一边是与孩子朝夕相处、共同生活的母亲,双方态度坚决,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妥善化解纠纷,执行干警决定采取“背靠背”方式调解。一方面,对李某进行思想疏导,安抚情绪,向其释明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女方仍然有探视的权利,以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从亲情血缘、家庭教育、孩子健康成长等方面为切入点对张某进行劝解,双方和谐的关系也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父母离异已给孩子造成了伤害,要尽量避免让孩子卷入大人的纷争中,双方应共同努力,让孩子在不完整的家,享受完整的爱,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最终,一直到晚上九点多在执行干警的反复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和解,孩子暂时还由李某抚养,李某需配合张某定期探望孩子。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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