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检察”协同监督,增殖放流护生态
时间:2024-07-08 15:55阅读:40责任编辑:刘子杨

7月4日上午,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政协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旨在不断深化践行恢复性生态理念,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继续走深落实,是县检察院又一替代性生态修复实践探索,活动共累计投放20000余尾鲢鳙鱼苗,助力水体生态环境的修复。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政协委员向我院提供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线索。我院受理该案后开展公益诉讼审查,委托专家出具意见、咨询农业农村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听证,认定该起案件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并确定采用增殖放流形式,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

放流地溢泉湖湿地公园,是磁县境内首家省级湿地公园,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功能,在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次在禁渔期增殖放流,一方面,能有效丰富溢泉湖的鱼类资源,全面促进溢泉湖渔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投放的鲢鳙鱼苗被称为水质净化中的“清道夫”,对持续提升溢泉湖水质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还能巩固和扩大禁渔成果,促进经济增收,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保护溢泉湖水资源水环境的意识;同时,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法律监督”积极探索开展公益保护的有效办法和途径的一次实践,助力推进监督效果“1+1>2”的实现。

下一步,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巩固“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的现有成果,牢固树立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的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1+4替代性修复体系”对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实现公益诉讼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衔接,携手共绘生态多样化保护的最大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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