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翠,旭风醉,人间四月春芳菲。为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深入开展,4月20日下午,磁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1000余公斤鲢鳙鱼苗被投放进岳城水库水域。
本次增殖放流源于一起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多次非法狩猎野兔、环颈雉等“三有动物”的刑事案件,磁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启动公益诉讼同步审查程序,专家意见认定该非法狩猎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破坏,应承担修复义务。经检察官释法明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愿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为使受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确定了以增殖放流形式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并与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会签《关于建立增殖放流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联合会商、选址选苗、委托实施、监督指导、组织验收等协作措施,切实保证了增殖放流替代性生态修复高质效开展。
岸边,即将入水的一尾尾鲢鳙鱼苗欢呼雀跃,似乎要使尽全身力气奔向水流;水中,刚刚步入新家的鱼儿们,像流动的线条一样自由穿梭,毫无顾忌地向人们展示着大自然的舒适美好。远远望去,好一幅碧波荡漾、鱼翔浅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放流地岳城水库是一座位于漳河上游冀豫两省交界处的大型水利枢纽,承担着城市供水、农田灌溉、发电等职责,近年来多次向下游的白洋淀、京杭大运河水域补水。鲢鳙鱼苗的投放将在净化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增殖放流作为继磁县检察公益林后的又一替代性生态修复实践探索,实现了打击犯罪和生态利益填补续造的双目标,有助于丰富生态修复路径,推动当事人由环境“破坏者”向“守护者”角色转变。同时,契合第54个世界地球日“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题,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营造保护野生动物浓厚氛围的目的。
下一步,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的恢复性司法理念,聚焦“四个领域”“八个一批”,不断创新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扎实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助力实现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