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人民检察院——《河北法制报》“临界预防+亲职教育”让偏航青春重返正途
时间:2023-03-10 04:29阅读:343责任编辑:刘子杨

“我认识到错了,不该和其他人去做违法犯罪的事。”3月3日,在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训诫教育会上,3个不满14周岁的孩子在检察官面前愧疚地说。

今年2月,磁县检察院“启明”未检团队在办理韩某等5人涉嫌盗窃案过程中发现,实施盗窃的人员中有3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按照法律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通过社会调查和风险评估,认为他们的行为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如果不及时纠正,他们可能会再次违法犯罪。为避免这一现象发生,磁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同时邀请侦查人员、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公益社工共同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集中临界预防,并根据人身危险性的程度对他们进行差异性帮教。

为确保预防效果,磁县检察院对他们建立了“一人一档”帮教档案,家庭教育指导师与心理咨询师根据其性格特点及家庭情况,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和心理疏导方案。通过召开集体训诫教育会的形式,使涉案未成年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活动中,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和家长开展亲子沟通团体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师为他们分析犯罪背后的家庭因素,教会其如何改善亲子关系,使家庭成为孩子成长的正能量;检察官向他们分析犯罪的社会原因及危害后果,并对监护失职或者监护失误的监护人,发送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公益社工制定帮教期限和具体措施,定期跟踪回访,掌握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共同帮助他们更好回归正途。

据介绍,磁县检察院与县妇联于2022年共同挂牌成立“启明”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创立“临界预防+亲职教育”未检帮教模式,通过多方面专业力量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矫治,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截至目前,他们已对30余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教育,有效降低了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再犯罪率。

“我认识到错了,不该和其他人去做违法犯罪的事。”3月3日,在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训诫教育会上,3个不满14周岁的孩子在检察官面前愧疚地说。

今年2月,磁县检察院“启明”未检团队在办理韩某等5人涉嫌盗窃案过程中发现,实施盗窃的人员中有3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按照法律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通过社会调查和风险评估,认为他们的行为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如果不及时纠正,他们可能会再次违法犯罪。为避免这一现象发生,磁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同时邀请侦查人员、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公益社工共同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集中临界预防,并根据人身危险性的程度对他们进行差异性帮教。

为确保预防效果,磁县检察院对他们建立了“一人一档”帮教档案,家庭教育指导师与心理咨询师根据其性格特点及家庭情况,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和心理疏导方案。通过召开集体训诫教育会的形式,使涉案未成年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活动中,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和家长开展亲子沟通团体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师为他们分析犯罪背后的家庭因素,教会其如何改善亲子关系,使家庭成为孩子成长的正能量;检察官向他们分析犯罪的社会原因及危害后果,并对监护失职或者监护失误的监护人,发送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公益社工制定帮教期限和具体措施,定期跟踪回访,掌握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共同帮助他们更好回归正途。

据介绍,磁县检察院与县妇联于2022年共同挂牌成立“启明”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创立“临界预防+亲职教育”未检帮教模式,通过多方面专业力量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矫治,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截至目前,他们已对30余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教育,有效降低了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再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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