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检察院开展涉企社矫对象走访活动
时间:2024-07-20 09:34阅读:6责任编辑:刘子杨

“感谢检察官和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帮助,让我能够在社矫期间安心经营,今后我一定努力将企业做大做强,回报社会,为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涉企社矫对象赵某感谢道。

赵某是大名县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需要经常外出进行技术学习以及洽谈生意、物料采购等,邯山区检察院得知后对其外出事宜进行调查核实,在确认其适用《邯山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后,联合区司法局为其简化外出手续,方便其生产经营。

7月16日,为进一步了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企业经营情况及外出需求,邯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邀请人民监督员到赵某所在的公司走访,实地查看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用工需求,并与赵某进行座谈,深入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及生活情况。

座谈中,检察干警向人民监督员和赵某介绍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当前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监管规定进行解释说明,告诫赵某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外出临时变更地点的,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对此次活动,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制发的《邯山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不仅极大便利了涉企社矫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且有效实现了其外出期间的监督管理,真正将社区矫正监督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做到了有机结合。

下一步,邯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通过社区矫正“新办法”,帮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解忧纾困,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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