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企业涉纠纷 邯山区人民法院能动司法 助力企业疏困解难
时间:2023-05-15 03:25阅读:161责任编辑:刘子杨

前情提要

近日,邯山区人民法院采用“线上”审判平台快速调解了一起建筑物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既保护了本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外地企业对本地司法的公信力,真正做到了高效便民。

案情回顾

被告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告邯郸市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建筑物资租赁合同》,租赁原告建筑施工用具,被告李某为此《租赁合同》保证人。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出租义务,但被告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仅支付了部分租赁费,截止2022年8月31日,被告尚欠原告租赁费3280314元、未退还租赁费折价款1631457元,且被告李某未履行保证责任。由于被告迟延支付租金给原告造成较大损失,原告向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二被告不在本地,本案采取了邮寄送达方式。二被告在签收相关材料后提出管辖权异议,邯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二被告又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申请,承办法官考虑到,二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可能对审判工作不够信任,通过耐心释法,以精湛的业务能力取得了二被告信任,二被告最终主动放弃上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有调解的可能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通过“河北法院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远程调解,双方经过多次远程视频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及时履行所欠的租赁费,并约定了详细的还款方案,至此该案顺利审结。

下一步,邯山区人民法院将借信任之力,继续夯实工作基础,通过公正司法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同和肯定,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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