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耐心的沟通,这是今年的抚养费,以后每年我都会主动履行义务,不用再麻烦法院了......”近日,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耐心细致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2021年4月,刘某与王某被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所生女孩(5岁)随刘某生活,王某每年支付孩子抚养费至孩子满18周岁,每月可以探视一次。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不予支付孩子抚养费,刘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向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2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本着对抚养、赡养类案件能急办不缓后的原则,第一时间利用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联系双方当事人,但被执行人王某电话一直打不通联系不上,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某村委会,联系到村支部书记,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情况,根据支部书记提供的被执行人王某的联系方式与其取得了联系,电话沟通后王某第二天来到法院处理该案,王某反映刘某不让探视孩子所以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虽然双方已经离婚,但是心里对彼此的怨恨仍未消解。执行干警从情理法多角度劝解双方当事人放下偏见,告知王某抚养孩子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改变,更不能因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而忽略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
最终,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的耐心劝说下,双方互相谅解,王某和刘某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王某当日就将去年的抚养费全部交付刘某,并表示以后会及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刘某也保证以后积极配合王某探望孩子,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每一个孩子都是夫妻双方爱情的结晶,即使婚姻关系终结,对孩子的责任和爱不应该随之消逝,作为监护人应自觉履行抚养义务,让孩子成长多一分关爱、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