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违法犯罪 净化通行环境 我省高速交警用法治思维提升高速公路管理品质
时间:2025-04-22 16:07阅读:188责任编辑:刘子杨

伴随着京津冀高速公路网进一步延伸闭环,拉动经济社会发展又增添了一个新引擎。然而,一些驾驶员行驶高速公路心存侥幸,触犯法律底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我省高速交警支队、大队及时成立刑事专班,与属地公安、检察部门联动,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打击了一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高速公路通行环境,赢得了人民群众和交通部门赞誉。

高速公路上长距离逆行被刑事立案侦查

4月1日,郝某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违法案件,最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石家庄市公安局藁城分局刑事立案。

事情还要从3月25日说起。当日18时46分,郝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由石衡高速辛集南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西行,19时29分到达南绕城高速化工园区收费站,自称无钱缴纳通行费,不成想,收费员与其沟通时,郝某竟直接开车掉头在高速公路上逆向驶去。收费员立即报警,高速交警、路政人员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高速、路政部门关闭石衡高速所有西行上路口,减少顺向车与逆行车碰撞几率;紧急调度藁城、辛集路警的力量分流西行车流,做好拦截逆行车准备;开启西行所有LED显示屏做好避让提示。郝某及车辆后被成功拦截,此车已在高速公路上长距离逆行,造成多辆正常行驶车辆紧急避险,所幸未造成交通事故。

经检测,郝某无酒驾、毒驾行为,机动车刹车、转向等机械性能无异常。高速交警一支队石家庄大队刑事专班与驻地藁城公安刑警、法制部门以及检察院进行了论证,鉴于郝某主观恶意,且逆行距离长,与正常行驶的不特定车辆险酿车祸,危害了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警方最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

“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快、逆向行驶风险隐患大。我们要突破违法行为以唯结果论处罚的惯性思维,推动抽象危险犯罪,强化公共安全法益保护,为打击高速公路逆行、恶意别车等隐性高危行为提供了遵循。”高速交警一支队政委杨兴锋说。今年,我省高速交警运用法治思维,对因道路施工导致的交通事故等案情进行全面复盘、精准定性,梳理出人为责任事故多起,分别进行了行政和刑事处罚。

心存侥幸醉驾上高速 被刑事起诉

4月9日0时10分,按照高速交警三支队统一部署,高速交警秦皇岛大队民警在秦皇岛东收费站开展酒醉驾查处统一行动。此时,一辆白色小型吉普车驶入收费站广场,司机看到闪烁的警灯和高速交警后迅速熄灭车灯。民警查看情况,只见车内前排无人,后排一男子呼呼大睡。

“你是不是喝酒了,打开车窗。”

“没喝。”

“怎么车内有酒味,吹吹测试一下。”

“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38毫克,涉嫌醉酒驾驶。”

男子谎称是被朋友拉来的,朋友哪里去了却不知道。民警出示了收费站广场及路面卡口抓拍的证据后,驾驶员放弃抵赖,承认是自己开的车。原来该名驾驶员安某在迁安和秦皇岛有房产,在秦皇岛工作的妻子有急事,要求他连夜赶回秦皇岛。想着高速交警深夜不会查酒驾,他便心存侥幸偷偷驾车驶上高速公路。

安某对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的数据存疑,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118.93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结合安某明知故犯和高速公路特殊公共安全场所,4月11日,高速交警会同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安某进行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确保高速公路安全平稳运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绝不能让酒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有可乘之机。”高速交警三支队政委王金友说。今年以来,高速交警连续开展酒醉驾、毒驾查处专项行动,为保证高速公路安全通行剔除了隐患。

“百吨王”司机屡教不改 涉嫌危险作业犯罪

“冀C牌半挂车涉嫌严重超载,严重危及高速公路通行安全,请安排警力拦截……”3月21日12时35分,高速交警二支队刑事专班通过系统研判发现该车存在严重超载违法行为,立即向高速交警蔚县大队发出拦截指令。

高速交警蔚县大队指挥中心通过系统查询确定该车通行轨迹后,立即安排警力,于12时42分发现嫌疑车,并通过警报、喊话等方式要求该车靠边接受检查,然而该车拒不靠边接受检查。高速交警蔚县大队立刻通知服务区警力,做好拦截准备。

13时10分,驾驶人在无路可逃时,将车停在服务区出口位置。后该车被带至蔚县交通局桃花超限超载治理站称重,超限幅度117.65%。

民警依法对当事人张某某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系统查询,该车辆为张某某实际所有,并与当日驾驶人一致。该车及驾驶人曾于2024年7月13日21时56分被高速交警祖山大队因超载百分之百以上处罚。

高速交警蔚县大队与蔚县公安局、蔚县检察院沟通,该车此次违法为第二次超载百分之百以上,且屡教不改,应予以重点打击。经协商,当事人张某某以危险作业罪被立案起诉。

“‘百吨王’等严重超载违法行为,长期低速行驶,干扰正常通行秩序,危及高速公路安全,破坏营商环境,是影响和制约高速公路正常营运的一大毒瘤,对于屡教不改违法行为必须坚决铲除。”高速交警二支队政委彭旭光说。去年以来,高速交警二支队依法查处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追缴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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