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潜藏诸多社会稳定风险。近日,省法院发布5件典型案例,旨在从不同角度揭示非法集资犯罪套路与风险隐患,提升社会公众防范意识与辨别能力,营造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年来,河北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涉非法集资犯罪,全力推进追赃挽损,彰显严厉打击相关犯罪、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假借旅游投资返利,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虚构外汇代理交易,编织高额回报骗局的集资诈骗案,也有利用养殖投资项目,非法集资隐匿赃款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其中,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典型的假借文旅消费名义,变相开展非法集资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不法分子依托真实旅游行业业态,将非法集资行为嵌套于旅游消费全流程,通过“旅游路线购买+积分返利+保本增值”模式,弱化金融投资属性,降低公众戒备心理,通过口口相传、传单、推介会等途径扩散传播,精准瞄准普通群众尤其是中老年群体的消费、理财需求,吸资扩散速度快、涉及范围广,反映出非法集资从“高息承诺”向“场景化服务”的包装升级。此案警示广大群众要高度警惕“旅游+理财”“消费+返利”的新型投资陷阱,认清不法分子以文旅、康养等民生领域为包装的非法集资套路,日常消费、理财过程中,要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贪利心态,不轻信“消费返利、积分增值”等虚假承诺。
爱某公司、薛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洗钱罪数罪并罚的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和司法指引价值。此案深刻警示广大群众,切莫被高额收益的养殖投资噱头迷惑,充分认清非法集资违法本质,拒绝参与各类非正规集资活动,守护自身财产安全。同时也告诫相关人员,试图通过资金划转、私下藏匿等方式掩饰违法所得,会额外触犯洗钱罪名,叠加刑罚后果严重。此案也警示各类经营主体务必严守法律底线,规范资金账户管理与资金流转行为,司法机关对非法集资及关联洗钱犯罪始终坚持从严惩处、数罪并罚,全力维护金融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 河北法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