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人民法院出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五条
时间:2023-02-27 04:09阅读:99责任编辑:刘子杨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和全发展链条的司法保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曲周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

一、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1、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平

整合优化诉讼服务中心“五区六室三中心”布局,扎实推进各类诉服事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全面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大力拓展“互联网+诉讼服务”,方便市场主体依法及时行使诉权。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经审查属实后准许缓交。

2、增强多元化解决纠纷能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人民调解、诉源治理新模式,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让企业集中精力谋求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速裁快审工作,推行涉企案件要素式审判、要素式裁判文书,简化送达、庭审程序等方式让审判“换挡提速”,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二、持续加强产权平等保护

3、依法保障平等竞争和重点领域发展

依法审理建设工程、房地产以及市场准入合同纠纷案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依法审理涉及“僵尸企业”盘活案件,保障建设用地规范高效利用。加强金融法庭建设,畅通金融案件审判的“快车道”,引导金融行业“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

4、依法促进人才和劳动力顺畅流动

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等案件,推动消除户籍、地域、身份等就业歧视,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贯彻实施服务保障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司法政策,依法保护进城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5、助力营造公平诚信交易环境

构建虚假诉讼预防、识别、惩治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联合惩治虚假诉讼行为的综合治理格局。大力宣传打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彰显人民法院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的决心,营造诚信守法氛围。

三、强化刑事审判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举措

6、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

准确把握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入刑标准,依法认定相关合同效力。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久拖不决等问题,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7、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理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四、优化行政争议化解

8、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作出的各项举措、协议、承诺。严格审查行政机关对企业等市场主体作出的各类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依法支持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9、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快速化解争议、定分止争的优势,着力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强化府院联动,激发行政机关推动诉前化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破解行政机关不愿调、不敢调的问题。

五、提升民商事案件执行质效

10、进一步加强执行管理

进一步规范落实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司法程序,审慎冻结企业基本账户,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健全执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常态化开展超标的查封、违规终本终结、消极执行等问题整改行动,努力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11、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给政务诚信牵头部门,协调政务诚信牵头部门负责推动有关单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六、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12、着力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进一步加强商事审判团队建设,规范破产审判工作,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困境企业救治。严格审查关联企业债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科学进行逃废债风险评估。探索建立县级层面企业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有效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和法院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13、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

科学选任破产管理人,允许破产企业相关权利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并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提高破产办理效率。

七、常态化开展法企联动

14、坚持法企联动常态化

以常态化开展“法官进企业 护航发展优环境”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法企联动,走访联系民营企业,从法律角度为企业精准“把脉问诊”,推动企业完善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营商领域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15、拓宽司法公开覆盖面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曲法在线和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民法典、公司法、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集资诈骗等法律法规及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切实用司法“硬举措”为社会发展增添“软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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