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河北法治报》刊载广平县检察院信息《为诈骗分子维护通讯设备牟利 男子成电诈“帮凶”获刑罚》。
《河北法治报》刊载截图
为诈骗分子维护通讯设备牟利
男子成电诈“帮凶”获刑罚
薛艳梅 张艳青
男子为牟取利益,竟为诈骗团伙维护犯罪所需手机,帮助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5月12日,广平县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肖某是广平县人,其大学毕业后顺利结婚生子,父母也在医院给其找了一份工作。可是不安于现状的肖某很快就辞了工作,并在某小区承租了两间房屋,经营洗车生意。但由于不善经营,肖某投到洗车房的钱一直处于亏本状态。
今年2月,肖某躺在家里很是郁闷,就使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了某APP用户,并通过该APP加入了几个微信群。在群里,肖某看到一个昵称为“大聪明”的人发布了一则“日入过千”的招聘广告,便将其加为好友。“大聪明”告知肖某,这份兼职的内容就是其向肖某提供手机及手机卡等设备,而肖某只需看管这些手机,保证手机不断电不断网,即可获得收入。后“大聪明”通过邮寄方式,将六部手机、四张手机卡、十根耳机线等设备邮寄给肖某。肖某收到“大聪明”邮寄的上述设备后,按照要求于2月22日至3月20日,在广平县某酒店内进行操作,即为其他不明身份人员完成手机通讯信号和网络信号的互联,让他们可以通过软件语音拨打电话实施诈骗。不明身份人员按照手机的使用情况向肖某支付费用,每日1000元至2000元不等。有了收入后,肖某让其同学董某(另案处理)帮助其收取违法所得。截至案发,肖某共非法获利28985元。
3月20日,广平县公安局接到邯郸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指令,在广平县某酒店内有人一直在拨打诈骗电话,要求立即查处。广平县公安局到达现场后将肖某和董某抓获。经查明:诈骗分子用肖某看管的手机对外拨打诈骗电话,造成江苏省溧阳市的张某被诈骗144000元、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的周某被诈骗535935元。4月25日,广平县检察院以肖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广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从事的是与网络诈骗犯罪相关联的上下游犯罪,但其参与时间不长,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