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中院一案例入选河北高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
时间:2026-01-15 15:43阅读:783责任编辑:刘子杨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登载了八起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其中,邯郸中院立案一庭李巍 王路杰编写的《明晰仲裁“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审查标准 维护仲裁一裁终局制度价值》成功入选。

该案件是一起违反仲裁“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典型案例。前案裁决已对案涉工程制热效果争议作出认定,并明确因空调公司未尽告知义务而扣减65万元工程款作为责任承担方式,该争议已获处理。后案裁决再次基于相同的工程履行背景与归责事由,裁决空调公司承担设备款赔偿责任,构成对同一争议事实的重复审理与裁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关于仲裁一裁终局的规定,属于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
仲裁一裁终局是仲裁制度的核心原则,其内涵禁止仲裁机构对已决争议进行重复审理。本案明确了司法对仲裁程序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审查标准,对规范仲裁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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