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人民法院:“枫桥法庭”在行动,高效调解暖人心
时间:2025-04-03 10:01阅读:39责任编辑:刘子杨

“解决了!我稍微做了些让步,对方当庭就履行了赔偿款,法院这办事效率,那真是没得说!”3月26日上午9时许,在大名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内,一起涉交通事故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正进行调解。短短不到一小时,这起矛盾便成功化解,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主持此次调解工作的,正是大名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常法。多年来,王法官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成功调解了大量民事案件。他常说:“调解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调解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据统计,由王法官办理的案件中,超过 75% 都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仅有极少数进入裁判程序,且这些判决大部分都能做到服判息诉。

自 “我为群众办实事” 活动开展以来,大名县人民法院在院党组的统筹安排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一方面,积极深化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持续升级诉讼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调解前置机制,大力推进 “枫桥法庭” 调解品牌建设,不断打通司法流程中的各个堵点,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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